第一条象湖旅外乡友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象湖旅外乡友组成的群众性民间团体。凡在外实业办厂、经商从政、入伍从军、就学打工等的象湖旅外乡友和家乡企业界人士均为联谊会会员。
第二条本联谊会宗旨为:加强联谊、促进交流、互通信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展现象湖旅外乡友的时代风貌,促进家乡经济与个人事业共同发展。
第三条联谊会基本任务:
1、加强旅外乡亲间联系,经常交流经贸商情信息。
2、通过联谊大会及《象湖人》网站,加强旅外乡亲间的联络工作。
3、常年与象湖镇政府及家乡父老乡亲保持紧密联系。
4、建立象湖籍旅外乡友《象湖人》网站,对外发布联谊会信息及乡情信息。积极参与建设数字化家乡信息网络,与时俱进,使家乡与旅外乡友尽快搭上信息化时代列车。
5、做好引资融资工作,搞活家乡经济,促进家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6、以联谊会为纽带,搭建一个智慧互补、资源整合的联谊平台,增强乡友的凝聚力,形成一个团结互助的乡情氛围。
7、通过联谊会的沙龙运作,加强旅外乡友间的联系,互相提携,促进发展,共同为家乡经济建设作贡献。
8、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筹措象湖旅外乡亲基金,资助我镇优秀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正在攻读高学位的硕士生、博士生,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营造不断提升象湖镇高层次人才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镇优秀人才的辈出。
9、旅外乡友或家乡父老碰到意外情况,各地旅外乡友本着力所能及的原则给予提供方便。
第四条 联谊会组织活动:
1、联谊会主要借助《象湖人》网络平台开展活动,积极做好旅外乡友联络、联谊工作。同时,各地有五人以上的象湖旅外乡友即可成立分会,选出片区召集人,按片区常年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乡友间的凝聚力。
2、每三年召开一次象湖旅外乡友联谊大会,借此加强交流,沟通信息,增强联谊会的凝聚力和工作的实效性。
3、认真组织好会务工作,筹集联谊会活动资金建立基金会,设立象湖旅外乡友奖学基金,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基金会章程另行制订。
4、编辑《象湖旅外乡友通讯录》,建立《象湖人》网站,加强乡友间联系,交流信息,共图发展。
第五条联谊会的一切活动应在其办会宗旨下进行,应注意大多数成员的参与性及活动的实效性。
第六条联谊会每三年换届一次。每届任期三年。
第七条联谊会组织机构成员由象湖旅外乡友联谊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联谊会组织机构设会长一人,副会长六人,秘书长一人。联谊会实行会长负责制。联谊会的重大事宜由联谊会机构组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联谊会聘请顾问若干人,对联谊会组织活动进行指导与协助,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九条联谊会下设秘书处、文体部、宣传外联部、经贸商情部。秘书处在会长的领导下,由秘书长携同秘书处成员负责联谊会日常事务,协助联谊会各部门开展相应的工作;文体部负责组织开展联谊会的文化体育活动;宣传外联部负责宣传报道旅外乡友的当代精神风貌及典型事例,负责本联谊会与其他联谊会的联络;经贸商情部负责家乡经济建设及旅外乡友创业发展的经贸商情信息沟通与交流。各部应为促进家乡建设及旅外乡友事业的发展分重点、分阶段地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
第十条全体象湖旅外乡友都有参与联谊会工作和协助联谊会开展活动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章程及其修改,须经联谊会组成成员讨论通过后生效。